表單下載 / Download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受理醫事人員停業(復業)申請書

附件: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受理醫事人員停業(復業)申請書(pdf)

附件: 委託書

●停業應檢附文件

停業以1年內為限,如需延期再重新申請(免規費)

  1. 原執業機構出具停職證明文件影本一份(申請書上機構核章者免附)
  2. 委託代辦人辦理,請代辦人自帶雙證件(其中一張須為身份證)印章,並至公會填妥委託書。
  3. 申請停業備查,請傳真(號碼:25155449)至本局或前往新市政服務中心或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