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會證明書
附件:
退會證明書
●申請退會應檢附文件:
- 繳回台中市中醫師公會發給的會員證書(若遺失則需填寫會員證書遺失切結書)。
- 身分證、印章。
- 中醫師證書正本。
- 開業執照、執業執照正本。
- 離職證明
- 常年會費繳清至申請退會當月份。
- 開業負責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執業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
- 委託代辦人辦理,請代辦人自帶雙證件(其中一張須為身份證)及印章,並至公會填妥委託書。
注意:醫師辦理異動時,須於離職日起30日內註銷原執業執照,否則依據醫師法規定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