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Download

退會證明書

附件: 退會證明書

●申請退會應檢附文件:

  1. 繳回台中市中醫師公會發給的會員證書(若遺失則需填寫會員證書遺失切結書)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中醫師證書影本。
  4. 退會時,已繳納各項費用,概不退還
  5. 執業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
  6. 開業負責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
    (1)
    招牌請自行拆除
    (須附招牌拆除後註明日期之照片)。(不管是受雇還是自開都
         需要)
    ;例外:舊負責醫師辦理歇業的同時,又有新負責醫師可以馬上銜接上,2
         人文件須一同送至衛生局辦理,則可不用拆除招牌。
    (2)負責醫師一旦辦理歇業,診所內執業醫師就不能再看診。
         診所內之其他執業醫師須一同辦理歇業
  7. 委託代辦人辦理,請代辦人自帶雙證件(其中一張須為身份證)印章,並至公會填妥委託書。

 

注意:醫師辦理異動時,須離職日起30日內註銷原執業執照,否則依據醫師法規定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