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會證明書
附件:
退會證明書
●申請退會應檢附文件:
- 繳回台中市中醫師公會發給的會員證書(若遺失則需填寫會員證書遺失切結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醫師證書影本。
- 退會時,已繳納各項費用,概不退還。
- 執業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
- 開業負責醫:需先辦理歇業手續,才能申請退會。
(1)招牌請自行拆除(須附招牌拆除後註明日期之照片)。(不管是受雇還是自開都
需要);例外:舊負責醫師辦理歇業的同時,又有新負責醫師可以馬上銜接上,2
人文件須一同送至衛生局辦理,則可不用拆除招牌。
(2)負責醫師一旦辦理歇業,診所內執業醫師就不能再看診。
診所內之其他執業醫師須一同辦理歇業
- 委託代辦人辦理,請代辦人自帶雙證件(其中一張須為身份證)及印章,並至公會填妥委託書。
注意:醫師辦理異動時,須於離職日起30日內註銷原執業執照,否則依據醫師法規定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