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會110年12月份公文通報(共七件),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中醫龍字第11000088號
一、公文通報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兒保案件相對人,至醫療院所申請兒童病歷資料認定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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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私立醫療機構變更負責醫師之健保特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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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正光製藥有限公司製售「正光辣椒膏藥膠布(太乙膏加味)(衛署成製字第014320號)(批號:5700)」等2件藥物,包裝與原核准登記事項不符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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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師全聯會函: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貼作業說明」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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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函轉衛生福利部針對保險業調閱病歷資料所生費用之性質疑義一案,轉知會員知悉並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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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轉知衛生福利部重申醫事人員為產品代言時,應依「醫事人員代言產品之處理 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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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師全聯會函: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10年12月(費用年月)起新增ICD-10-CM代碼U09.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後的病況,未明示」函文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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