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News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自2月15日起將河南省、浙江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另為加強監測,請醫師協助對於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進行採檢」電子通函乙份。

附件: 函文下載

附件: 附件2一級流行地區,加強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