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局訊息
本局陸續接獲診所工作人員反映,部分醫師獲配口罩未提供診所工作人員使用,或有醫師不提供口罩,另每月提供200元要求診所工作同仁自行去購買口罩情事....
有關中央徵用無償配撥診所醫師口罩撥發說明如下:
1.目前中央徵用口罩提供診所執登醫師醫用口罩、N95口罩
2.執登醫師獲配口罩應提供診所內所有工作人員一起使用,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3.為保護診所員工健康並維持診所正常運作,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規辦理,避免觸法.
感謝!